猫头本鹰

ON THE ROAD 5-6

summary:小年轻x男妓

warning:一切最糟糕的东西

5.是的,那你下面给我吃么?

 

  去往A城的一路倒算是相安无事,除开bill对rainbow那张烦的不行的唠叨嘴莫名的忍耐度极高。我几乎都要被烦透了,老天啊,怎么会有人这么能说话?那些无意义的字符在他嘴里组成一连串的陈述句疑问句反问句,在虚空中组成链条缠在旁人的脖子上,可能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rainbow终于不再捏着嗓子和腔调说话了,他恢复了自己原来的声音,那是清朗又活泼的少年声线,也着实算的上悦耳了。

 

  他问bill是哪人,家住哪里,干什么的,脸上的疤痕是哪里来的,为什么会出来旅行,等等等等,bill则有问俱答,我是海边的人,车走到哪里我就住哪里,干什么的?男妓,是的男妓,我没在开玩笑,我也不是前面这位的宠物。疤痕当然是被别人伤的,难不成我发了疯划破自己赖以吃饭的漂亮脸蛋?旅行……这算旅行么?只是因为无聊吧。

 

  那些喋喋不休让我的脑中自动为现实生活填补了漫画对话框,一个一个巨大的气泡简直快要让我窒息了。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rainbow的手机在途中响过不止一次,但他都只是拿起手机端详了一会儿,便把扔在一旁不去管了。不去管的意思就是说,他既不接电话,也不挂掉电话,只是任他的手机铃声从他衣兜里飘散到空气中每一个角落。我听出来那是一首当下随处都可能听到的的流行乐,先是沉稳有力的鼓点,而后沙哑的女声唱出带着疼痛和怒火的美妙音符。音乐让我忍不住跟着节拍敲打手指。可每每接近到歌曲的高潮,声音便戛然而止,进而提醒着我,这不是在听音乐,而是感受着来自电话那一头不知何方的焦急等待。

 

  我看得出来bill完全不赞同rainbow这种行为,但是碍于二人并不熟识的礼貌距离,并没有出言相劝的意思。我倒是一直在斟酌着语气希望能说点什么,毕竟rainbow无论如何都还坐在我的车上,没准这就是个离家出走的混账小子,那到时候我还得买一份拐卖未成年的单。于是等到天色将晚,我停下车在路旁,三人皆下来伸展身体的时候,对rainbow说:“你的手机是需要交费了么?”

 

  我看见bill对于我拙劣的试探扯了扯嘴角,发出了一声嗤笑。我只得尴尬的站在路边,保持着惯有的无聊姿态。rainbow倒是沉着冷静的很,他看起来像是思忖了片刻,而后决定了什么。他把手机从兜里掏出来,自己解锁,然后递给了我。

 

  “那你接吧。”他面带微笑,怡然自得,“下次打来的话,你接。”

 

  “为什么他接?”未等我惊讶,bill便先出口了,我立马附和道:“这关我什么事?”

 

  “不关你事。就是帮个忙。”rainbow又把手机往前伸了伸,看我犹豫并不伸手,便一把将手机塞进我的上衣口袋里,转眼换上了一副带着哀求的诚恳嘴脸,“帮个忙?”

 

  突然沉甸甸的衣兜其实毫无实感,这让我产生了一种不详的预感。我转头向bill发出求助信号,发现他也是皱着眉,疑惑的看着rainbow,我便开口问道:“我接?然后呢?”

 

  “然后?”rainbow拖长了一声“恩……”,扶着下巴思考,过了半晌,右手握拳砸进了左手掌,好像灵光一现,“然后你就告诉电话那边,你把我绑架了,要五百万的赎金。”

 

  WTF……你他妈在逗我吗?

 

  在空气凝滞了几秒之后,突然响起的沉重鼓点让我脑中快速闪现着各种奇怪的联想。是的,如果你担心某种情况发生,那么它就更有可能发生。于是我缓慢的掏出正在嗡嗡震动彰显忙碌的手机,把音乐递到了bill手里。

 

  原谅我,真的不知道如何解决了,那就交给更聪明的bill吧。

 

 

 

  最终还是没人接起来那个电话。我们三个人面面相觑,任由女声缓缓行进,音符流淌,最后咔嚓,再次毫无预兆的消失了。

 

rainbow有些沮丧的蹲在了路边,我抻着脖子瞄到了手机上显示了一个“未接来电——My love”,被这肉麻的称呼搞得浑身一抖,之后也蹲到了rainbow旁边,和他并齐,一起抬头仰视着bill。

 

  “你们两个……”bill让自己倚着车,翘着一只脚悠闲的站着,手里还把玩着属于rainbow的手机,他语气无奈,也带着点微妙的兴致,“我可不是什么知心大哥哥,没有什么免费的心理咨询。”

 

  “晚上那顿我请?”我小心翼翼的问道。

 

  “不管是哪顿,一直都是你请来着。”他如此指出。看看,他吃我的白饭吃的如此心安理得,我都要望而生畏了。但他没有完全没有继续犹豫,就亲昵的揉了揉rainbow的头发。我不确定这是不是他拉近和别人距离的手段之一,但效果显著,rainbow看起来很吃这一套。

 

  “好吧好吧。”他看似无奈的说,盘着腿坐在了我们俩个大男孩面前,抱着手臂,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率先开场道:“人呢,最重要的就是开心,你说是不是?”

 

  我抽了抽嘴角,连忙附和着点了点头:“是的,那你下面给我吃么?”

 

  在话题变成以往的有色笑话集锦之前,当事人终于很给面子的叹了口气,做出了回应,“我已经十九了,不需要你们像哄小孩子一样对待了。尤其是你,lee,你刚刚的姿态真的是蠢透了。不过谢谢,bill,你能再摸摸我的头么?”

 

  草,混账小子,你还是被自己的心事淹死吧。

 

 

 

  这一会,rainbow虽然还带着妆,但已经没有一点娘气了,怎么看都只是个长相清秀的大男孩罢了。他没有摘假发,高筒靴却脱下来随意的扔到了路旁,露出两双红色织金边的圣诞棉袜子,依旧是毫无形象的嚼着我的储备面包,以一种莫名其妙的洒脱姿态面对来来往往疾驰而过的车辆。

 

  “你叫什么?”bill问他。

 

  “不是彩虹么?”我看向bill。

 

  “tim。我叫tim。”rainbow——不,现在他叫tim了,他对着我翻了个白眼,我悻悻然的扭过头不再说话。

 

  “离家出走?”bill继续问。

 

  “不算是,是他叫我滚的。”tim说到这的时候垂下了眼帘,让人看不清神色。

 

  “因为你是个异装癖所以你家人受不了你了?”我问道,结果被bill恼怒的踹了一脚膝盖,失去平衡直接跌坐在地上,“喂——”

 

  “闭嘴,宝贝,否则一会儿我来开车。”他晃了晃手中不知何时摸过去的车钥匙,轻车熟路的威胁我,我立马拉上了嘴巴的拉链。

 

  tim其实不是个异装癖,这显而易见。bill在最开始一次称呼tim为“小姐”时,他注意到tim在那一瞬间僵硬的身体和停顿的反应,之后就改叫做“男孩”了。  因为真正的异装癖是希望别人以他们变装之后的性别来看待的,tim并没有,他对男性称谓的反应才是自然的。

 

bill的出现让我的内心世界徒增无解的烦恼,rainbow的出现则是让我的旅途变成了戈达尔式的荒诞戏坊。他们好像都是薛定谔那只半死不活的猫,是以太,是涂抹了黄油那面朝下掉在地上的吐司面包,夹杂着难以言喻的新鲜感和癫狂感,让我徘徊在精神分裂的悬崖边缘,却依然想继续前进。

 

  我曾以为我没必要和一个同行者做什么深入交流,现在我依然不改变这个观点。但事实就是,理智和好奇心是如此矛盾的存在。他们的身后有五彩斑斓的悖论,似乎只有打开盒子,观察致使坍缩,才能填补我内心的黑洞。我对如此经不住诱惑而导致双重标准的自己感到羞耻,却不再准备保持清醒了。

 

6.让我再整理一下

 

rainbow——也就是tim——实际上我还是更喜欢继续叫他rainbow,听起来清新一点,丰富一点,而谁他妈的会在乎tim是谁?他带着那顶毫不滑稽的假发给我们讲了一个相当无聊,甚至可以称得上是狗血的故事,里面包含着爱情、亲情、友情、常伦、第三者等等,我估计我能想到最烂俗的情节也不过如此。但艺术源于生活才高于生活,戏剧化一词也完全可以用来形容我们的日常,所以最后我也就不过是打了个哈欠,做出总结——“就是,你爱上你哥啦?”

 

  tim立马扭头瞪了我一眼,他复杂的心情完全通过扭曲的面部表情呈现出来了,果然还稚嫩的很。bill见状闷笑了一声,在一旁煽风点火。这次他抬起脚背轻踹了几下我的膝盖,“谁允许你……就这么说实话的?”

 

  我噎了一下,到底还是拍了拍tim的肩膀,以示抚慰。

 

  tim的哥哥kay,比tim大了八岁,同父异母。tim说从他有意识开始就是哥哥照顾他比较多,所以他一路追着哥哥的步伐前进,就连大学都报考了和他哥哥一样,有利于家族企业,却不是自己喜欢的专业。

 

  “其实我想当个摇滚乐手来着。”tim扯了扯自己的黑色皮外套,晃了晃脑袋,满怀憧憬的说。而我差点被自己的唾沫呛死。

 

  “我有一次在酒吧,看见他和别人调情。那种心情……我瞬间就明白了,一切都不对劲。”tim讲这些的时候语调轻松,但却绷着肩膀,“然后我就没忍住,冲上去打了那人一拳。”

 

  “等等,等等。”我忍不住打出cut,“你就这么对素未谋面的女孩子?毫无绅士风度——”

 

tim又对着我翻了个白眼。他所有乖巧可爱的表情从来只对着bill一个人展现,而我这里堆的卫生球都可以开打折贩卖会了。真是世事不公。在我脑内腹诽期间,他扔下了一个炸弹: “谁告诉你是女孩子了?”

 

  “让我再整理一下……”

 

  “等会再整理。”bill出言打断了我,“timmy,你继续。”

 

  瞧瞧,timmy,呵呵。

 

  “我在酒吧看见我哥哥和一个男人调情……”他随意的挥了挥手,像是妄图驱散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委屈的说:“我哥……他是个gay,但他就是不爱我。这不公平……”

 

  我没有说,这个世界从来都是不公平,比如刚才。

 

  “我想他绝对是爱你的……呃,虽然和你想要的不太一样……”

 

  我的本意是绝对是安慰这不懂事的可怜小子,但却触到了他的逆鳞。他神情愤慨,语气激动;“我明白!但不一样就是不一样!我想要的不是那些!”末了他却像缺了水的豹子一样,语气越来越脱力,声音也越来越小,“我想要的他给不了……”

 

  “我本来决定我一辈子都不说出来,结果后来……算了。他明明知道我对他的感情,竟然还给我安排订婚!”

 

  “后来……啥?”我忍不住问道。

 

  “没什么。”

 

  没等我失去理智掐住tim的脖子让他吐出卡在嗓子里的那半句话,bill先出了口: “那你想怎么样?一辈子单身,心里藏着你哥这个白月光,让自己右手作陪,孤苦终老?”说着,他沉下了脸,也踹了tim的膝盖一脚。这下公平了,一比一。

 

  “不是……”

 

  “那去争取啊,傻逼!”

 

  “我有去过!”tim低着头反驳,“我不想订婚,所以他告诉我这个消息之后,我当着秘书的面把他按在办公桌上强吻了……”

 

  我简直要在心里为他的壮举鼓掌了,恍然大悟道:“所以你哥叫你滚?”

 

  tim一下子垮了肩膀,气势全无。他随手把面包的包装纸团成一团,像是使出了全身的力气一样狠命的扔向远方。bill的视线顺着纸团一路飞远,又折回现实。他发出一声我分不清是叹息还是嗤笑的感叹,从口袋里掏了包烟出来。

 

  在他试图将烟递给tim之前,我蹭的站起来拦截他的犯罪行为,“喂!你又哪里来的烟?”

 

  他的手顿在了半空中,纤长的手指转动一圈,本来夹在食指和中指见的烟盒又回到了手掌里,动作优雅浑然天成。他轻佻的用烟盒拍了拍我的脸颊,拿出一只烟送进自己嘴里。我不耐的抓住他准备点火的手腕,凑到他的眼前,质问他:“说好的约法三章呢?”

 

  他一抬头,额头刚好掠过我的鼻尖,逼得我不得不后退开来。他还被我抓在掌中的手腕转动,抽离,只把打火机留在了我的手中。就好像是雪在你手中融化成了带着体温的一滩清水,我心存悸动,条件反射握紧了打火机。

 

  然后他挑了挑眉毛,嘴里的烟跟着翘了几下,说:“帮我点上。”

 

  我把打火机扔出去了。

 

 

 

  说起来,实际上我对尼古丁也没有多大的惶恐,不喜欢他在车里抽烟只是因为,我有洁癖,完全没有办法忍受车里弥漫着久久不能散去的烟熏味和他随意掸开散落各处的烟灰。那些灰白色尘土上的余温和水一样,和bill一样,和bill脸上的伤疤一样,所过之处皆留下触目惊心的痕迹,仿佛用尽余生的全部力量向着个世界彰显——他们曾经来过。

 

  tim也是,他和他的黑色长假发卷卷曲曲,缠缠绵绵,绝对能在我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深刻印象。他的故事一点都不迷人,活到十八岁突然发觉自己最想上的是自己亲哥,这可不是什么小事。所以对tim的痛苦,我持保留态度。bill则完全相反,这个故事的发展让他不开心,所以一切常理和道德都他妈是狗屁,可能世间万物都没有他心里的自我万分之一重要。而我觉得这是他最有意思的一面,也最可能是让他面临坎坷的一面。

 

  “不是你的,就抢过来。”但无论如何,bill就是bill。他不知道从哪里又掏出一个崭新的打火机,悠然的为自己点上烟。乳白色的烟幕幻境仿佛是在嘲笑我刚才的无用功。我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不屑、无聊、挑衅、还有跃跃欲试,“让他成为你的,不就得了,傻仔。”

 

  我觉得这完全不是合适所有人的正确人生观,却也无法反驳。因为这的确是最高效率,高品质的处事方法。只是前进和争取所得到的是多少,直接掠夺和剥削又能得到多少,这已经是世界上最简单的计算题了。我注意到tim的拳头攥紧有松开,当拳头再次攥紧的时候,他站起了身——这一定是我第一次看见tim如此正经,一种奇妙的自信在他身上蔓延开来,让我突然开始怀疑这和刚才那个坐在地上毫无形象的啃面包的大男孩是不是一个人。

 

  他对着bill伸出了手,问道:“你帮我?”

 

  “没错,我帮你。”bill没有公式化的握住他的手,而只是活泼的拍了一下,像个篮球队队员相互打气那样。他扯起了嘴角,露出了一个皮笑肉不笑,“我帮你,小男孩。”

 

  “我就是胖子*,就让我们一起炸你哥一个措手不及。”

 

*小男孩和胖子:炸了的那两颗原子弹的名字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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